【李正华】政协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突出优势
- 作 者
- 李正华
- 发表/出版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 学科分类
- 政治史
- 成果类型
- 论文
- 发表/出版情况
- 中国社会科学报
- PDF全文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政协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关键构成,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制度领域的伟大创举,在新中国国家治理中占据独特地位、展现突出优势。
政协制度的历史演进与功能转型
1948年,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政协制度正式确立。此时,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作为临时权力机关,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人民政协完成了从代行人大职权向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转变。1954年12月,毛泽东发表《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的著名谈话,指出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组成的统一战线组织,为政协事业的发展定下了基调。此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在团结各方面力量、协商国家重大事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982年,新的政协章程明确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为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制度化发展奠定了基础。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事业进入新时代。2019年,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2023 年,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通过的章程修正案,明确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不断拓展协商民主的广度和深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政协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
实践成就和重要作用
政协制度自创立以来,在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独特且重要的作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备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新中国的诞生夯实了政治根基与法律基石,拉开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序幕。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政协广泛团结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及爱国民主力量,积极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与制定,为推进社会主义改造、构建社会主义制度、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贡献了智慧与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重大议题建言献策,为国家发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持,为推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撑。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精准对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调研—议政—转化”机制完成中心任务,政协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人民政协通过制度化、程序化的协商议政和民主监督,广泛凝聚共识,整合不同界别和群体的意见,形成推动国家发展的合力。通过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矛盾,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机制。通过提案监督、专项监督等途径发挥民主监督功能,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协同互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等多种形式为常态的议政格局。
人民政协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有效实现了利益协调、共识凝聚和智力集成,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协制度的中国特色与理论创新
政协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展现出强大的制度活力与政治生命力。
政协制度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重视与其他党派和群体的联合与合作。人民政协正是这一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制度化呈现,它通过政协制度,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其他各界代表提供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平台,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的有机统一。统一战线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内容,在政协制度中得到充分体现。自成立以来,人民政协始终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不仅在新中国成立中功不可没,也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拓展了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它广泛吸纳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意见与诉求,推动实现更广泛、更真实、更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继承,更是结合中国实际的重要创新。
政协制度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惟邦本”“兼容并蓄”“和合共生”等政治智慧。传统民本思想在发展过程中演化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政协通过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推动实现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体现出对传统民本文化的现代升华。“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哲学思想,为人民政协在多元利益结构中寻求共识、在差异性中达成一致提供了文化支撑,也塑造了中国特色协商政治的基本风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总结了人民政协发展的历史经验,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推动政协理论实现新发展。这一思想进一步深化了对政协工作规律的认识,拓展了政协协商的内容、形式与机制。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政府履行行政职能,而人民政协则发挥协商、监督、咨政的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协调一致,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目标。
76年来,政协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展现出明显的制度优越性与适应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动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中,这一制度优势将进一步彰显。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