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芳】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贯彻实施的历史考察
- 作 者
- 刘维芳
- 发表/出版时间
- 2020年11月15日
- 学科分类
- 政治史研究
- 成果类型
- 论文
- 发表/出版情况
-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 PDF全文
- 1950年_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_贯彻实施的历史考察_刘维芳.pdf
摘要:1950年《婚姻法》在全国的贯彻大致可分为《婚姻法》的初步宣传和贯彻阶段、《婚姻法》执行情况检查阶段,以及《婚姻法》大规模贯彻实施三个阶段。全国各地通过报纸、广播、群众大会、宣传展室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婚姻法》的宣传起到了移风易俗的作用,但也出现了诸如妇女自杀、被杀,以及干部群众对它的误读和抗拒等问题。《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对确立新的婚俗婚制、革除中国乡村传统的婚姻陋习、建立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的现代婚姻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受到旧观念、旧道德的影响,加之《婚姻法》宣传贯彻不平衡,广大民众知识文化水平和理解能力有限等,导致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几千年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桎梏和影响,不可能随着一部《婚姻法》的颁布而消除,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的改变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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