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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云】新中国综合治理农村高利货述略(1949—1965)

  摘要:农村高利贷是近代以来长期困扰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一个严重问题。中国共产党坚决反对高利贷,在根据地进行了废除农村高利贷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的10多年间,农村高利贷现象依然存在,并且在一些地区较为猖微。这不仅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治理农村高利贷成为新中国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1949—1965年,新中国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村高利贷进行从限制到取缔的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责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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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爱云    来源:安徽史学    发布时间:202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