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新】近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综述(上)
- 作 者
- 刘国新
- 发表/出版时间
- 1995年07月01日
- 学科分类
- 综合研究
- 成果类型
- 论文
- 发表/出版情况
- 《中国历史学年鉴》1994年卷
- PDF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从八十年代初起步,到1984年渐成规模,1989年建国四十周年前后出现了第一研究高潮。近几年,中央和地方相继建立了专门研究机构,专业研究队伍不断扩大,更推动了这一新学科的发展。
由于共和国非同寻常的历史吸引着众多的研究者,也由于总结共和国历史经验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直接的借鉴和启示,更能发挥史学"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所以,在短短的十余年中,共和国史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据粗略统计,共出版通史、专史、人物研究、译著、工具书5百余部,发表论文 逾2千篇。其中,《当代中国》丛书是系统反映共和国历史画卷的力作,已出版103卷,凡140册 (内有37卷分上、下册)。其他各种论著,也都能运用新材料,采用新方法,从新的角度对共和国史进行探讨、形成争鸣局面,拓展了研究领域。下面分时期择要介绍。
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是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的七年历史。研究这一时期的成果较多,约占国史研究成果总数的2/5,对有关问题的讨论也比较 充分。
(一)建国初期的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
建国初期的政治形势和阶级关系错综复杂,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分歧较大,1981年 至1983年和八十年代末出现了两段集中探讨时期,发表了较多的文章。.
对社会性质的认识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王亚朴和匡萃坚认为,1949-1956年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前三年处于在全国范围改造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结构,建立新民主主义秩序时期, 从1953年开始变革私有制,进入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为进入社会主义做了准备(王亚朴:《关于解放初期我国社会性质问题》,《厦门大学学报》1981年 第2期;匡萃坚:《论建国初期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文史哲》1983年第2期)。第二种观点,张绍煌认为,过渡时期或新民主主义时期的社会性质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范畴。因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当时的中国经济只能属于社会主义经济范畴。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性质。新民主主义文化是无产阶级领导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其基本性质也是社会主义的(《旧中国和新民主主义的社会性质到底是什么?》,《社会科学》1981年第4 期)。刘宗时也持此说,他提出, "过渡时期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因为当时我们已取得了全国政权,并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而 且生产资料也已基本上完成了国有化。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重新认识新民主主义革命及其社会性质》, 《马克思主义研究》1989年第2 期)。第三种观点,余茂笈认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处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社会就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这个过渡社会也是一种社会形态,不过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过渡性的社会形态。"他还认为"把这个时期的社会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不妥当的,会把它同根据地的社会性质混淆起来,实质上是混淆了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界限" (《"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浅议》,《江西大学学报》1981 年第3期)。
与此相联系的是对过渡时期的解释,即过渡时期是由什么社会向什么社会过渡。龚育之认为过渡时期应是"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因为这个提法更能反映出中国的特点,有利于提醒我们注意不是从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1期)。刘宗时认布过渡时期是"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属于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取政权后,没收和改造资本家,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一般只需三五年时间,不构成社会发展一个专定阶段,因而不能称作什么时期 (《重新认识新民主主义革命及其社会性质》,《马克思主义研究1989年第2期》。雷国珍、黄象品认为我国过渡时期的理论表述应考虑三个因素:过渡的起点、 性渡的途径、过渡的彼岸,具体说就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于我国过渡时期提法的新思考》,《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2期)。
关于这一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综合近年来学术界的看法,主要有6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沈炎认为,建国头三年中国人民同三大敌人的矛盾尚未解决的部分仍然处于主要矛盾的地位,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开始上升,向主要矛盾地位转化。这时的两种矛盾处于交替转化之中。到1952年底,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在全国范围上升为主要盾(《略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内主要矛盾及其转化》,《沈阳师院社会科学学报》1985年第3 期)。刘昌德也认为,中国人民同三大敌人的矛盾和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的迅速转化,开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于土地改革在全国的完成(《论建 3后的头三年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变化》,《河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87年第2期)。第二种观点,郭名华提出,建国后头七年国内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革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革命。那种认为建国初期主要矛盾是中国人民同国民党残余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只有在全国完成土改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公布之后,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才是主要矛盾的提法值得商榷(《关于建国初期国内主要矛盾的问题》,《新乡师范学院学报》1983年第1 期)。第三种观点,龚育之认为, 过渡时期的矛盾特别复杂,主要矛盾具有双重性、交叉性和过渡性,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改造在过渡时期还不能不同经济建设一起居于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的位置上,社会主义目标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两个矛盾的交叉存在构成过渡时期国内的主要矛盾(《新民主主义•过渡时 期•社会主义初期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1期)。第四 种观点,孙瑞鸢认为,在建国后的头三年中,人民大众与三大敌人残余势力之间的矛盾和人民群众对于物质文化的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共居于国 内主要矛盾的地位。后四年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对于物质文化的需要与社会生产落后状况之间的矛盾(《对我国过渡时期国内主要矛盾问题的几点意见》, 《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3 期)。林蕴晖也持这种观点,其表述为土改完成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转变为先进工业国的任务同落后的农业国现状之间的矛盾"(《谈谈土地改革后的主要矛盾和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2期)。第五种观点,莫志斌不同意按头三年和后四年两个阶段去认识主要矛盾,认为过渡时期的七年是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转变的一个完整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就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同人民和国家需要之间的矛盾(《我国过渡时期主要矛盾再议》,《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9年第 4期)。第六种观点,陈国权认为, 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以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需要与落后的经济状况之间的矛盾是我国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他还认为,对于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是否具有双重性的回答应该是否定的(《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与党的中心任务》,《党史研究与教学》1989年 第2期)。
(二)社会主义改造
1.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价。大体有4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持肯定说。龚育之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既是水到渠成,又有重要发展(《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 1期)。孙钢认为,因势利导不 时机地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这是毛泽东继《新民主主义论》之后对他的中国社会发展观和中国革命发展阶段论理论体系的重大发展(《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发展观和中国革命发展阶段论》,《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6期)。黄如桐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既是建国后政治、经济形势以及阶级斗争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国际、国内各方面条件所准备好了的,反映了历史的必然(《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评价问题》,《党的文献》1989年第3期)。第二种观点既充分肯定过渡时期总路线,又指出它存在的不足。范守信认为,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从其主要方面来看,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对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断再认识的基础上,在探索和寻求中国如何经过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的进程中的一个进步,使自己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更切合实际。但在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也难免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主要是照搬了苏联建设社会主义模式,诱发了"左"的急躁情绪(《从巩固新民主主义到过渡时期总路线》,《北京党史研 究》,1990年第2期)。张民等人联系"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战略构想考察过渡时期总路线, 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有变化, 这个变化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社会主义改造步骤超越 总路线原定计划而大大加速,更扩大了它的消极方面(《"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第二年》, 《党的文献》1989年第2期)。薛暮桥提出,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基本方向正确,但似乎提得太早了,在经济落后的中国,应当有一个较长的新民主主义时期, 宜匆匆忙忙消灭个体经济和私营 企业(《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动态》1989 年第1期)。第三种观点在基本肯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前提下指出它的严重失误和缺陷。李凤云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失误和缺陷表现在:过早地否定和抛弃了新民主主义,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主体"与"实质"互相矛盾, 导致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严重脱节;社会主义工业化脱离社会主义民主化;追求单一的社会主义,彻底消灭一切形式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长远的消极影响(《试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失误和偏差》,《安徽省委党校学报》1989年第3期)。邹联琨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未能始终如一地、充分全面地反映我国经济文化极端落后的基本国情,并蕴含着否定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思想倾向,未能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误认为社会主义仅是迅速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实施中有人为加快的倾向,过渡时期结束得太早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 索》,《新时代论坛》1989年第3 期)。第四种观点持否定说。陆水明认为,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结果是人们整整超越了一个不该 超越的历史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评过渡时期总路线》,《毛泽东思想研究》1989年第2 期)。詹一之也认为,按照这条路线建设的社会主义,自然就是,也只能是单一公有制和单一的所谓 按劳分配的经济模式。而这种经济模式的社会主义,当然是脱离我国实际,超越我国应有的发展阶段的(《对我国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再认识》,《重庆社会科学》 1989年第2期)。林蕴晖分析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论失误有3 点:第一,把新民主主义社会同向社会主义过渡对立起来,把新民主主义等同于发展资本主义; 第二,离开我国实际,急于要消灭资本主义和一切私有经济,不顾现实落后的生产力水平,片面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优越于私有制;第三,没有实行工作重心转移,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而是继续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对主要矛盾的判断失误(《谈谈土地改革后的主要矛盾和过渡时期 路线》,《中共党史研究》l989年 第2期)。
2.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近些年研究的热门课题,学术界的看法各异。 争论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必然性。吴群敢肯定地认为,"从1953年到1957年的短短五年中,我国逐步实现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带动了对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且支援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特别是对比其他国家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来说,我们的成就就更加明显"(《我国个体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探讨》,《党史研究与教学》 1990年第1期)。沙健孙也认为, 必须这样做,才能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逐步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才能逐步适应工业化对农业的需求等等(《怎样评价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社会主义时期论文选辑》)。卢文在基本肯定的同时又有具体分析。他指出,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在1955年以前的规划、 部署基本上符合实际,工作也比 较稳妥。1955年下半年陷于"左"的倾向,错误地估计农村形势,发展过急过猛。把合作化和发展商品经济对立起来。采取高度集中的平均主义体制和清一色的组织形式,没有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人为地不断地扩大阶级斗争,使农村合作制度没有显示出预期的优越性,以致生产发展很缓慢(《发展农村合作事业的思路》,《党的文献》1989年第 1期)。林蕴晖认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成就辉煌,但在后期也出现了缺点和偏差。他分析了 1955年夏季以后合作化运动不断加快的原因时指出,主要是毛泽东对当时的农村情况在判断上发生了失误,表现在误认为1955 年春农村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地主、富农以及富裕中农的抵抗。误认为党在农民中信仰很高,半社会主义合作化政策基本上得到群众拥护,具备了合作化大发展的条件。同时对列宁过渡时期理论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试论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不断加快的原因》,《党史研究》 1984年第4期;《社会主义改造后期出现偏差的一个理论原因》, 《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1期)。甘一飞的看法是否定的。他认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不论从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和我国发展农业的道路来看,也不论从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效果来看,都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它造成了农民群众情绪不安,发生部分农民生产不积极, 抢购生活资料,挥霍浪费等不正常现象,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削弱了工农联盟,滞阻了农业生产, 农业净产值年平均增长速度下降"(《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评价》,《党史文汇》1989年第6 期)。王前提出,"50年代的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就是30年代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的翻版","从总的理论发展模式和指导思想上看,并未跳出斯大林全盘集体化的巢臼"(《关于合作化理论的沉思》,《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 1期)。对此说,赵金鹏提出了反驳,他认为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与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至少有五个方面的不同:(I)采取农业合作化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方针;(2)采取了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方针,在土地改革后 "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3)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4)采取了依靠贫农、下中农,巩固地团结中农,限制和逐步消灭富农的阶级政策; (5)注意搞好经营管理,初步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不是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的翻版》,《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6期)。
怎样理解《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后期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的评价?吴群敢认为,第一,关于互助合作从低级到高级的各种过渡形式,甚至一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必然是长期共存, 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经过比较、选择,终必"水到渠成"。如果"一刀切",硬要在一定期限内实现初级社或高级社的全部合作化,排斥低级互助合作形式以至个体农户的同时存在,那就是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第二,关于生产、供销、信用等合作组织,也应相互配套、共同促进。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忽视了发挥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功能。这种单纯追求生产合作的做法,也属形式"过于简单划一",未能全面贯彻合作制的思想 (《我国对个体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探讨以《党史研究与教学》1990 年第1期》。
3.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许涤新认为,我国对资改造的方向与道路是正确 的,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从加工订货到公私合营、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同中国具体情况(特别是阶级关系)相结合的成果。在社会主义革命史上, 这是我国的创举。实现了列宁的 "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的论断 (《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 限制改造的伟大成就》,《党史研究》1980年第4期;《对我国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历程的回忆》, 《中共党史资料》第14辑)。黄如桐也认为,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巨大成就, 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把原先的 剥削者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他又指出,这个改造,无论在指导思想上与执行政策的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错误。表现在:(1)在改造中要求过急,速度过快;(2)改造的面过宽,改造的程度过于彻底,把大量小业主、小手工业者, 小商小贩错当作资本家对待,混淆了阶级界限。同时还可适当保留一些个体经营;(3)对于相当大一部分资本家的使用和处理不当,影响了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4)过分强调集中统一,经济改组中盲目合并过多,造成生产单调,经营特点丧 失,不少商品花色品种减少,商业网点不足,不利于生产和流通 发展,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许多不便;(5)在改造的要求和做法上,存在着"一刀切"的严重弊端,忽视了我国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态,影响了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些缺点和错误不是根本性或方向性的,与巨大成就相比,它毕竟是支流,是第二位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评价问题》,《党的文献》1989 年第3期)。李亚东主张按不同时期区别看待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他认为,"1950年至1952 年是我们稳妥地恢复经济,应予肯定。1953年至1956年,对资改造政策真有‘左"倾倾向,具有很大的强迫性,应予否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评价》, 《资料月刊》1990年第5期)。路江持否定论,他认为,"我国新民主主义时期太短,进行社会主 革命太早,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因此说对资改造的道路是错误的, 实践的结果是失败的"(《重新认识三大改造》,《经济学周报》1988 年6月24日)。
4.关于对于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多数学者都肯定了手工业改造的发展方向和所取得的胜利,同时也从不同角度指出其不足和缺点。季龙认为,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合作化道路进行的。它的指导思想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改造小 产的原理,结合我国国情,采取 从供销入手等积极措施,充分发挥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但在全国手工业合作化高潮中, 用一轰而起的群众运动方法,去实现个体劳动者所有制改造的复杂任务,不可避免地出现偏差和失误,同时对保留一部分手工业个体经济作为补充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把本来可以不组织的个体户,也组织起来,给后来遗留下大量的调整、整顿工作和不利影响(《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情况》,《党的文献》1989 年第2期)。顾龙生在指出手工业改造存在的集中过多,办社过大问题时特别指出,党中央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之后是明确觉察到了并提出了处理办法的,并非如某些时论所说是后来才发现的。1958年就已提出了对于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反思。如果说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的话,那也是在以后 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没有处理好社会主要矛盾所造成的(《中国手工业改造的理论与实践》,《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1期)。路江则认为,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于集中,办社规模过大,在 具体措施上过"左",严重挫伤了手工业生产者的积极性(《重新认识三大改造》,《经济学周报》 1988年6月24日)。
除上述问题外,学术界还别对这一时期国家政治体制的形成及其特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建设成就、外交关系、军事斗争和军队正规化、思想文化等问题作了研究,限于篇幅,不再一一展开介绍。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是指 1956年至1966年的十年历史。 研究这一时期的论著约有近3百部(篇),在宏观上述及或牵涉到其中某方面、某事件的尚未计算在内。
从总体看,研究状况不平衡,有的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如大跃进、国民经济的调整等,有的则相对薄弱,亟待加强,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意识形态领域的批判等。这里仅就研究较充分的问题作些归纳。
(一) 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如何评价1958年5月中国共产党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学术界的认识尚有分歧。王学启等认为,总路线在原则上是正确的,它要求"多、快、好、省",并规定了五个基本点。但后来对总路线的宣传和解释错误地将其简单地归结为 "快",抛弃了五个基本点(《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若干问题的探索》,河南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另一种观点基本持否定论,孙梁认为,总路线虽然包含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所取得的一些初步成果,但不能简单地把它归结为在八大路线指引下产生的。相反,它正是在离开八大路线"左"倾思想指导下形成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有着内在的联系, 后者发展了总路线中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错误思想、具体化为方针政策的产物(《有关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评价的几个问题》, 《党史研究》1983年第3期)。林蕴晖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灵魂是1956年反冒进的反命题,"高速度"是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所强调的总路线的中心思想,"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则是总路线的实践,因此,从总体上说,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基本上是错误的(《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党史通讯》1986 年第6期)。周承恩则主张对总路线一分为二,既不能全盘肯定,也不能全盘否定。总路线把建设社会主义作为中心任务鲜明地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的面前,在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上,它的正确性是不能否认的。由于指导思想上存在的矛盾,使它在实践中受到很大干扰,未能正确地坚持下去, 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以后,|"以阶级斗争为纲",使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统一到阶级斗争方面,这是教训之一;总路线根本目的是要尽快地改变我国"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但由于忽视了客观经济规律,结果不仅没有使人民早日过上幸福的生活,反而给他们带来了灾难,出现了动机和效果不一致,好心办坏事的局面,这是教训之二;从原则上讲,"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并没有什么错误,但由于强调得过了头,越过了真理的界限,结果走向反面,正确变成了谬误,这是教训之三(《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述评》,《党的文献》1992年第2期)。
(二)关于"大跃进"运动
"大跃进"运动发生的原因, 是学术界探讨较多的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主观动机是为了迅速改变我国贫穷落后面貌,在国际事务中取得主动权。第二、不断批评"反冒进",越批越"左","大跃进"是其恶性发展的结果。第三、提出一系列"左"倾错误观点,为 "大跃进"制造理论根据,包括重提阶级斗争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提出"左"比右好的口号;片面强调"用最高速度来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快, 是多快好省的中心环节";大搞群众运动等等。第四、违背客观规律,夸大主观意志的作用。第五、权力过分集中,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内正确意见和不同意见很难否定错误主张。第六、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迷误和对共产主义的认识带有浓厚的空想色彩 (韩西林、李南青:《大跃进三十年祭》,《天府新论》1989年第1 期;康祥生:《"大跃进"时期左倾错误思想根源深析》,《求实》 1989年第8期;贺俊:《"大跃进"运动发生原因之我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1989年4 期;甘观仕、肖效钦:《"大跃 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原因初探》,《党史研究与教学》1990年 第1期;徐元凌:《"大跃进"发动的原因和理论探析》,《荆门大学学报》1990年第4期)。
关于对"大跃进"的评价,主要有两种意见。王学启等人认为, 从指导思想上看,对"大跃进"运动应该加以否定。但是,"大跃进"期间社会主义建设多少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所以不能笼统地否定一切(《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若干问题的探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6月版)。谢春涛不同意这样的论点,他认为如果没有"大跃进"运动,经济建设会搞得更好,"大跃进"对党、 国家和人民是一场沉重的灾难, 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直接损失高达1200亿元,因"大跃进"进行调整而贻误发展的时间所造成的损失,更是大得无法计算)。政治上,导致了发动对彭德怀等人批判的全国范围的"反右倾"运动,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党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路线,会后不久发动了"左"的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并成为发动 "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根源。理论上,造成极大的混乱,出现了一系列"左"的错误和观点,给其后的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大跃进狂澜》,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韩西林、李南青认为,三年"大跃进"对中华民族来说同样是一场空前的浩劫。比起"文革"来,它在许多方面,带给中国人民,尤其是中国农民的灾难有过之而无不及。"大跃进"所造成国民经济全面而严重的比例失调,不仅严重地阻碍了当时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 甚至至今仍难以清除其不利影响。它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生活,由于饥饿和营养不良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数以千万计(《大跃进三十年祭》,《天府新论》1989年 第1期)。
(三)关于人民公社化运动
人民公社是怎样出现的?一种说法是:人民群众的创造,是群众自发采用了"共产主义公 社"、"大公社"、"集体农庄"等不同名词(《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注释本》(修订),人民出版社1985年9月 版)。对此,贺文贞撰文指出,早在1955年底毛泽东就在《公社的 优越性》一文中就萌发了办大社的思想。1958年春,毛泽东的想法逐步明确,并在北戴河会议前后付诸实施,形成一种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人民公社不是群众自发的创造,而是"左"的指导思想的产物(《对"三面红旗"的再认识》,《党史研究》1986年第 2期)。周承恩也指出,人民公社从名称到基本思想都不是从群众中自发创造出来的,而是由毛泽东及其他一些中央负责人首先设想出来的。有些具体作法则是由基层干部和中央一些具体工作人员根据毛泽东等人的基本思想提出来的(《人民公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空想论》,《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5期)。 在如何评价人民公社的问题|上,学术界也存在两种意见。王;学启等把人民公社的历史分为若干阶段,主张对不同阶段作具体分析,认为,1962年至1965年和 1976年以后的人民公社在所有制规模、经营管理和分配制度上, 大体符合生产力水平,应该基本肯定(《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时期若干问题的探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周承恩认为, 人民公社的理论和政策,是一个相当完整和具体的空想社会主义模式,并付诸实践。它离开生产力的发展,对变革生产关系采取了主观随意的态度,不仅企图 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企图超越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因此,它不可能是一个科学社会主义运动,只能是一场不成功的空想社会主义试验。他进一步指出,1960 以后,人民公社被迫一退再退, 从内容到形式同初期的人民公社已经大不相同。表明人民公社是失败的(《人民公社和社会主义设中的空想论》,《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5期)。
(四)关于国民经济的调整
为什么要进行调整?比较早的说法是由于连年遭受自然灾 。后来又有人提出是由于‘自然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撕毁合同所至。柳随年则认为,根本原因是"大跃进"运动破坏了国 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客观经济规律迫使人们不得不提出调整的任务(《"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提出及执行情况》,《党史研究》1980年第6期)。谢春涛也同持此论(《大跃进狂澜》,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关于调整方针的形成。吴群敢针对学术界普遍认为1960年 8月至9月国家计委在向国务院汇报时提出"调整、巩固、提高",周恩来听取汇报后加了"充实"两字,从而形成八字方针的 法提出了质疑。他指出,不少档案材料表明,不仅"充实"两字是周恩来补充加上的,而且 "调整"两字也是国家计委原汇报中所没有的,是周恩来提出加上的。国家计委只提到"整顿"、巩固、提高"。周恩来补充了"充实",并将"整顿"改为"调整" (《关于周恩来一九六0年审定调 整经济方针的考证》,《党的文献》1990年第6期)。
对5年国民经济调整应作何评价?多数论者都认为经过5年努力工农业生产迅速地得到恢复,生产发展比例协调,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基本正常,工业产量曾加,经济效益提高,财政、市 场、生活状况得到改善。但也有人认为评价不宜过高,调整只是对3年"大跃进"的一种反正,对3年困难的一种补偿,而没有根本解决指导方针和体制方面的问题。丛进根据柳随年提供的材料指出,1965年人民生活平均水平有一些方面并未达到1957年的水平(《曲折发展的岁月》第473 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