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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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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系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表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关键词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6年3月21日(周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
  1.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50分,及格线90分,考试总时长2小时。
  上午:10:00—12:00,教学楼123
  2.面试,满分250分,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面试,其中专业综合素质满分200分,及格线120分;外语面试满分50分,及格线30分。
  下午:14:00—16:00,教学楼211
  具体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东门北侧教学楼。
  要求:
  (1)考生应按照本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者,迟到15分钟以上即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提问,考查考生的作答情况;
  (3)考查内容包括专业领域知识、科研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其中综合素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以及就业意向等方面;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面试中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项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分数线
  四、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400分,合格线为240分。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50分,及格线90分,考试总时长2小时。
  面试(满分250分):分为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面试(含听力口语测试),其中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0分,及格线120分;外语面试满分50分,及格线30分。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复试成绩或复试各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生名单
  六、复试报到现场审验与提交的材料
  复试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扫描至一页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生证(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4)考生本人签名《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5)本科学校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6)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盖章,提交原件(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的成果和证明;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目录、初稿等)。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的考生,需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试小组考核的重要参考,考生未提交的视为没有相应材料。以上材料均应保证真实性,其中(1)—(7)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未提交或者提交不全者,不予复试。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无法提交应向学院书面说明情况,经我院同意后补交。
  请考生注意留存材料纸质原件,根据学校后续通知提交纸质版。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同时,于3月19日下午5点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ddgsx@cass.org.cn ,邮件标题格式为:国史系硕士复试材料+考生姓名。
  七、复试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或复试各方式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以最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并通过复试要求,才能被拟录取(凡未参加复试者一律不得录取)。
  八、政审及体检
  1.拟录取考生提交其所在单位或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处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考生可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查实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九、拟录取
  1.复试结果公示网址:http://www.iccs.cn。
  2.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按个人意愿确定是否转入。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或上报。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10-66572354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与就业处:010-81360224
  国史系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6572360
  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系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