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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乔木与国史编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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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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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乔木是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政论家和社会科学家、我党思想理论文化宣传战线的卓越领导人,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研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他积极倡导、支持和推动国史编研的开展,并在繁忙的公务活动中挤出时间致力于编研国史,潜心解决国史编研中的各种重大和疑难问题,为党领导的国史编研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大力推动国史编研

  1977年11月,胡乔木被派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担任首任院长,未等中央的任命通知发出和国务院颁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印章启用,他便以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临时领导小组的名义,起草了一份《三年规划的初步设想》,上报国家计委。在这个设想中,他提出今后三年要编写的一批各学科的基础性著作和工具书以及14个需要新建立的研究所,其中就包括中国现代史研究所。

  接着,胡乔木在1978年1月社科院科研规划制定动员大会上,详细阐述了社科院三年规划和八年设想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有关新增研究所和设立重点课题的想法。他把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作为各研究所计划里应首先增加的最基本的著作,并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现在还没有人着手研究,要赶快着手研究。”会后,他主持制定了《八年内拟新建的研究所(草案)》和《马克思主义基本著作选题一百例》,前者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后者报送中宣部,并在中宣部《宣传动态》上刊出。在《八年内拟新建的研究所(草案)》中,原设想新建的14个研究所被扩充为40个,并将原拟建的中国现代史研究所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所。在《马克思主义基本著作选题一百例》中,除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之外,还列出许多属于国史中专门史或专题的题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抗美援朝战争史、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反对“四人帮”的斗争、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新中国与帝国主义、人民中国外交史、中国农业生产合作化史、中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中国的农村人民公社、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商业、文化、教育、科学与技术、卫生与体育、财政金融,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中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大寨和学大寨运动、大庆和学大庆运动,等等。另外还列有许多与国史相关的题目,如毛泽东传、周恩来传、朱德传、中国人民解放军史、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中国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从井冈山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土地革命史、中苏边界问题的历史、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等等。

  在主持制定社科院科研规划的同时,胡乔木又倡议和指导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制定,并草拟了《1978~1985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初稿)》,供讨论修改使用。在这个初稿中,重点课题和主要著作按学科分为20类,《马克思主义基本著作选题一百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被列入史学类,与国史有关的其他选题,则被分别列入了相关学科类,并增加了一些与国史有关的新选题。例如,在教育学类里,增加了“建国以来教育战线两条路线的斗争及其基本经验”;在文艺理论类里,增加了“建国以来文艺战线的思想斗争”;在民族学类里,增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新闻学类里,增加了“建国以来我国新闻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几个理论问题”;在博物馆学类里,增加了“研究和总结建国以来博物馆事业建设工作经验”。

  囿于当时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所迟迟未能建立起来。于是,胡乔木组织成立了三个写作组,分头负责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和毛泽东思想基础。为使这三个组尽快开展工作,他出面找人谈话,还亲自为他们找办公地点。以后,中国社科院在他的建议下,成立了中国现代史研究室,放在近代史研究所里代管。

  1982年4月,胡乔木考虑自己除了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还身兼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央党史研究室两个部门的主任,实在难以拿出精力再做中国社科院的工作,故决意辞去了院长一职。就在辞职一个月后,鉴于《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称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已正式通过,系统总结新中国历史经验的条件已经成熟,他向社科院建议,对建国以来各条战线的历史经验做出有科学价值的总结,编写若干专著,并指出这不仅是为中国现代史研究积累资料,也是为了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用以指导全党工作。根据胡乔木的建议,中国社科院上报了组织编纂大型丛书《当代中国》的方案,明确其意义之一在于“为以后进一步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做好准备”。该报告受到中央高度重视,经过中央书记处批准,由中央宣传部出面部署,中国社科院、新闻出版署和后来成立的当代中国研究所组织实施,先后动员了约10万多名学者、干部参与编写工作。丛书按照部门、行业、省市、专题设卷,历时15年,陆续出版了152卷、211册,总计1亿字、3万幅图片。它的出版为国史编研的开展提供了翔实资料,打下了坚实基础。

  胡乔木从中央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仍时常挂念国史编研工作。1989年底,他根据“八九”风波的教训和《当代中国》丛书编纂工作取得的成果,再次提出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意见,并对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国社科院的负责同志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多年了,我们应当对共和国的历史进行研究,编写共和国的历史。半年后,他借鉴中国古代重视国史,设置国史馆,“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传统,以中央党史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杨尚昆、薄一波和他的名义,起草了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报告,郑重建议成立行政上由中国社科院代管、政治上由中央党史领导小组指导的当代中国研究所,得到了中央的批准。报告指出:“我国建国已40余年,建国以来的历史已占党的历史的大部分,而至今对于建国以来国家和党的历史的研究工作都极为薄弱,极需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予以加强。”当代所成立后,陆续创办了国史研究的杂志《当代中国史研究》和负责出版国史类书籍的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成立了挂靠在当代所、负责联系全国国史学界同仁的学术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创办了学会刊物《国史参阅》,又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设立了培养国史研究高级人才的国史系,使国史编研终于有了开展工作和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的基地。

  二、悉心指导国史编研

  国史编研工作应从哪里着手,这是国史编研机构面对的首要问题。前面讲到,胡乔木曾三次提议设立国史编研机构,同时,他还都提出要先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编年史。第一次是他刚到社科院,提议建立包括现代史研究所在内的一批新所,指出现代史研究所的第一个任务是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年史。第二次是他在现代史研究所一时难以组建的情况下,提议先建立一个现代史研究室,指出研究室的任务之一是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年史。第三次是他1989年提议成立当代中国研究所,再次指出这个所要“先搞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年史”。[SITESERVER_PAGE]

  历史分期,即给历史断限,是史学工作者为便于研究,也为引导人们认识历史阶段性特点的一种方法。在不同的背景下,出于不同的标准、角度,史学工作者对同时段历史的分期往往是不同的。就在胡乔木提议建立当代中国研究所时,他具体谈了对国史分期的设想。他把1949~1989年的50年分为9个时期,即1949~1952年,1953~1957年,1958~1962年,1963~1965年,1966~1971年,1972~1976年,1977~1978年,1979~1984年,1985~1989年。这一设想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从一定角度提出的,今天看起来并不一定那么妥当,但国史工作者仍可从中受到启发,把它作为研究国史分期问题的一种参考。

  既然我们党有党史研究及其工作机构,为什么还要进行国史研究、成立国史编研机构呢?这是一个要推动国史研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就不能不回答的问题。对此,胡乔木虽没有直接回答过,但从他的有关谈话中,仍然可以看出他的见解。有一次,他在谈党史编写的工作时说道:党史要跟政治史、军事史相区别,党史是党史,跟党史太远的事情不能成为党史的正式篇幅。这个话反过来讲,不就是说政治史、军事史要和党史相区别吗?1979年8月,他在同社科院文学所同志谈有关当代文学史研究对象时指出,当代文学史要以在社会上发表过并得到社会上一定评价的文学作品为对象,要紧紧围绕主要作品、它的出现、它和过去文学的继承和区别来研究,而不应过多描述政治对作家个人生活的影响,不能把文学史写成作家的活动史、传记集。政治必然会影响文学,文学史也必然有一定的政治观点,如在评论某位作家的重要作品时不可能不说到它的思想政治意义,但不应夸大政治对文学对作家的影响。新中国出版的好作品很多,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优越性的合乎规律的表现,但不能把它看成是政治领导或政治批判的结果。社会主义文学发展的规律不是文学史研究的对象,而是另一种历史研究的任务。在这篇谈话中他还指出,科学史、哲学史、经济史等等研究的对象,也只能是科学、哲学、经济本身发展的实际成果和变化,而不能变成科学管理史、哲学批判史、经济政策史。这些意见所针对的文学、科学、哲学、经济学学科中的当代史问题,虽与国史学科的专门史研究并不完全相同,但它毕竟触及了国史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因此对国史编研的开展,尤其是如何区分国史与党史研究、如何界定国史学科各专门史研究的内涵,都具有相当的指导作用。

  除了国史编研本身的问题以外,胡乔木有关历史研究和中共党史研究的大量论述,许多对国史编研也同样起了和继续起着指导作用。这些论述主要有:

  第一,历史研究要为现实服务胡乔木指出,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研究问题,也就是用历史的方法研究问题。我们在处理任何问题时,都不可能不首先弄清楚那个问题的历史,其中包括当代的历史,即历史在当代发展的各个侧面。如果对有关问题的历史没有相当的了解,从历史上观察和分析问题,我们就不可能全面地、系统地、正确地、有说服力地对现实问题作出判断,提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生活在历史中间,历史上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经常作为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国是一个世界大国,跟世界许多国家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我们需要了解我们同这些国家经济、文化关系的历史,同周边国家在领土问题上争执的历史,同一些国家相互冲突的历史。我国从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之间有许多历史问题。即使汉族也是许多民族逐渐融合起来的,有各种各样的外来成分。中国的文明并不全都是土生土长的,也有各种各样的外来因素,正如我们的文化渗透到其他国家和民族中去一样。这些历史也常常成为现实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从而得到正确的认识。

  第二,历史研究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胡乔木指出,历史学本身就是一种理论性研究,如果仅仅是记录过去的史实,那并不构成历史学。历史学作为一门科学,当然要研究历史发展的规律性,这就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因此,史学界必须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但是,这种学习和掌握不应是教条式的、简单化的,而应像毛主席经常说的那样,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其中包括它的基本原理;要把它当成历史研究的向导,而不能成为终点。另外,不能认为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历史学都不是科学或完全不是科学,也不能认为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的非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全都不是科学或没有科学的成分和价值。马克思主义要发展,就要不断用历史科学以及其他科学提供的新成果来丰富自己,不断吸收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和以后的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或没有标明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研究成果。因此,除了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其他一切具有科学性的理论也要学习。

  第三,历史研究必须掌握基本功胡乔木认为,研究历史,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不容忽视的基本功,但它不是唯一的基本功,不能用它来代替其他科学的方法。比如,研究中国古代史,必须懂得年代学、职官学、地理学、目录学,还要通晓古汉语。研究世界史,必须精通对象国的语言和历史。研究中国民族史,必须了解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文学。另外,还要学会搜集、辨别和筛选资料。在这方面,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必须狠下功夫。马克思主义只是我们行路的向导,路究竟能走多远,要看我们自己付出多大的努力。

  第四,历史研究要放宽视野胡乔木在1980年中国史学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说,多年来我们有意识地或不知不觉地形成一种现象,就是集中和消耗了过多力量,用于编纂通史。通史可以越编越好,但如果不是依靠许多断代史和专题研究,它的前途是有限的。另外,还有一些研究课题,既不属于断代史,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专题,例如,社会史、文化史、经济史、政治制度史、政治生活史等等,这些几乎没有什么人研究。我们要把中国的历史科学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就必须开辟更广阔的研究领域。[SITESERVER_PAGE]

  显然,胡乔木对历史研究和中共党史研究讲的这些意见,也应是国史工作者遵循的原则。此外,胡乔木在指导党史上卷的写作过程中,还发表了许多关于如何撰写史书的见解。例如,他要求编写历史一定要分析当时的形势,不仅要分析党内形势,也要分析那个时期的整个政治形势,以理清头绪,把历史线索搞清楚,把历史脉络写清楚。要夹叙夹议,史论结合,把历史发展的关键点出来,并讲出道理,以体现思想。不能光看档案写历史,简单罗列历史现象。不要用会议的决议、文件来解释历史,要从文山会海的格局中走出来。要向司马迁写《史记》学习,着重写人物,不仅要写党的领袖,而且要写与党合作的党外人士,写一些在革命斗争中起过作用的小人物,显示党是在人民中间奋斗的;另外,还要写一些反动人物。对人物的评价要客观、公正,注重事实,既不要拔高、溢美,也不要任意贬低。在写到某个人时,要对这个人作个简单介绍,使人感到亲切,随时给人以知识。要把抽象的事实、具体的事实、事实的背景三者搭配好,文字要有波澜起伏,要用很精彩的话把事情提纲挈领地写出来,写得引人入胜,让人读起来眉飞色舞。要多用历史事实说话,如引用当时报纸的反应或各种人物的评论。要有一些历史过程的镜头,让人看了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要抱着对党史、对革命先烈的满腔热情来写历史,笔端要常带感情,用可歌可泣的文字书写可歌可泣的人和事。上述意见虽是就党史编写而讲的,但其精神对编写国史也都是适用的,同样值得国史工作者认真领会。

  三、积极从事国史编研

  胡乔木不仅重视、倡导、关心、支持国史编研,而且本身就是一位国史编研的积极实践者、探索者。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时期,他结合党的文件起草工作、理论宣传工作,深入钻研国史中许多重大而疑难的问题,做出了有说服力的回答,拿出了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政治影响的研究成果,对国史学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早在195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30周年前夕,毛泽东鉴于新中国已成立近两年,经济已基本恢复,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也节节胜利,布置胡乔木写一个“党史大纲”,用以纪念党的生日,宣传党的历史。胡乔木依据自己担任毛泽东秘书以来参与党的历史文献编辑和对党的历史经验总结的长期积累,用不到一周时间便写出了约3万多字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初稿,随后几经修改补充,又经过刘少奇审改和毛泽东定稿,以他个人名义公开发表。这本小册子虽然主要回顾的是党成立以来的历史和对基本经验、教训的总结,阐述的是毛泽东思想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发展的过程及其历史地位和伟大意义,但由于记述时段的下限是1951年6月,所以里面已有了很多国史内容。例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制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将国民党官僚资本变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经济,统一了全国财政,终止了22年的恶性通货膨胀,系统进行了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交通事业和贸易事业的恢复工作,在重点发展农业、轻工业和国内贸易的同时,着手建立少数必要的国防工业和动力工业,逐步引导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走上服从国家需要的轨道,发展为国家经济服务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领导新解放区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人民代表大会政权的建设以及大规模镇压反革命破坏活动的工作;美国对朝鲜的侵略严重威胁到我国东北国境的安全,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兵朝鲜,经过五次战役,将侵略军驱逐到北纬38度线附近,等等。所以它既是我党的第一本党史读本,也是第一本有关国史的作品。它充分显示出胡乔木善于驾驭史料和抓住历史脉络的能力,对后来的国史编研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此后,胡乔木虽然没有机会再动笔撰写历史书,但却通过主持起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的讲话和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指导编写党史建国后的部分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第七、八、九章,提出了许多关于国史问题的真知灼见。他在评论《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一书中建国后的三章时指出:“这三章确是比较难写好的部分。八大以后的十年曲折很多;‘文革’十年是悲惨的十年,但这时期也并非只是漆黑一团;而在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的十年中,却又出现了两任总书记的严重错误。客观的历史是怎么样,写出来的历史也必须是怎么样。”他认为,这三章乃至这本书,都“写得比较可读、可信、可取,因为它既实事求是地讲出来历史的本然,又实事求是地讲出历史的所以然”。另外,胡乔木在晚年为赴美访问,撰写了三篇学术讲演稿,即《中国在五十年代怎样选择了社会主义》、《中国为什么犯二十年的“左”倾错误》和《中国领导层怎样决策》。这三篇文章是他为党和国家进行对外宣传的力作,同时也是他对国史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的精品。

  与其他学术研究一样,国史研究也有许多不大容易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例如,如何看待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如何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如何看待毛泽东的晚年错误和毛泽东思想,如何看待“文化大革命”的起因和性质,等等。这些都是影响国史研究的重大问题,如果得不到正确解决,不仅难以深入研究,就连撰写都难以下笔。对于这些问题,胡乔木迎难而上,将理论与实际、政治与学术相结合,一一作出了令人信服的回答。这些回答主要集中在他主持中共中央文件的起草和会见外宾的谈话中,以及宣讲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时的讲话、报告和文章中。

  第一,如何看待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革命胜利前夕,党的领导人曾决定在夺取全国政权后,先实行十几年到20年的新民主主义政策,然后再搞社会主义,但为什么新中国成立不到3年,就改变了方针,要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呢?对这个问题,胡乔木在《中国在五十年代怎样选择了社会主义》一文中作了深入分析。他指出,中国所以在1952~1953年间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作出选择社会主义的决定,缘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出现的四个变化,即政府实行了全国财政经济的统一,迅速战胜了投机,稳定了物价,从而把国家很自然地引向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轨道;政府没收了国民党的官僚资本作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资本,并使其迅速强大,其中工业产值和批发商业营业额的份额在1952年均占到60%左右;政府为发展经济特别是进行大规模工业建设,不能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对粮棉食油实行统购统销,从而使资本主义工商业只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在朝鲜战争爆发后与西方的关系更加紧张,只能向社会主义苏联寻求援助,从而更多地学习苏联的经验。因此,他认为,就50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无论早几年或迟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分,经营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有多大程度应有的灵活多样性,对社会主义的选择都是不可避免的。

  再一个问题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定义,能否说中国已进入了社会主义?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农业社会主义或封建社会主义社会?胡乔木认为,提出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否搞错了,是否需要补资本主义这一课,或者恢复新民主主义制度?他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前后并不完全一致。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不能只照搬他们著作中的某些词句,而不顾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实际。新中国有过一个新民主主义阶段,并早已进入社会主义,这些都是基本的客观事实。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是合乎历史需要和历史发展规律的,不能采取削足适履的办法来对待历史。

  还有一个问题是,应当如何正确理解和解释社会主义?有人用极“左”的思想对待社会主义,比如“文化大革命”中提出“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的口号。胡乔木指出,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先进的社会制度,如果没有高度发展的经济,社会主义建立不起来。而且,不集中精力发展经济,也背离了革命的根本目的。社会主义不仅要发展经济,而且要使劳动人民掌握国家的命运,确保人民的民主权利,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联合起来,反对侵略战争,等等。否则,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第二,如何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早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刚结束,胡乔木就提出对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形式和作用要重新认识。他认为,不适当地夸大阶级斗争的范围、作用和严重性,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阶级斗争仍然看成社会的主要矛盾,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甚至到党内寻找阶级斗争,是造成我们党1957年以后犯20年“左”倾错误的原因之一。因此,不能再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但他同时指出,资产阶级腐朽思想还会渗入到我们的社会中,形成破坏社会主义的力量;资本主义国家及境外敌对势力也会从外部和我们内部,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的阴谋活动,因此,阶级斗争还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范围里长期存在,这也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如干部的官僚主义问题、物价问题、就业问题、工作中的不公正问题等等,如果处理不好,也会被敌对势力所利用,发生严重后果。他还认为,对党内的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些概念也要慎用,不能说党的历史是路线斗争史、路线错了一切皆错、路线正确一切皆对,不要去抓党内的资产阶级。但是,也不能说党内就没有错误思想,没有违反纪律的行为,没有腐败分子,不应当进行必要的思想斗争。

  第三,如何看待毛泽东的晚年错误和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是新中国的缔造者和共和国将近30年的主要领导人,对他的评价同党史、国史都息息相关。如何在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的同时肯定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毛泽东思想,这是邓小平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否定“两个凡是”方针以后,一直强调的大问题。他在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起草期间说过:“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十一届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定传达下去以后,一部分人中间思想相当混乱。有的反对给刘少奇同志平反,认为这样做违反了毛泽东思想;有的则认为,既然给刘少奇同志平反,就说明毛泽东思想错了。这两种看法都是不对的。必须澄清这些混乱思想”。他要求决议把“重点放在毛泽东思想是什么、毛泽东同志正确的东西是什么这方面”。他表示,“如果不写或写不好这个部分,整个决议都不如不做”。 [1]

  胡乔木对邓小平的这些指示完全同意并且认真贯彻,为写好决议宵衣旰食、殚精竭虑。他提出,要把毛泽东晚年错误同毛泽东思想加以区别,指出毛泽东的错误是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错误,并把毛泽东思想概括为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他说,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则与马列主义是一致的,同时又有所发展。这个发展不能只讲坚持武装斗争、农村包围城市,否则无法适用于今天和今后。不解决这个问题,坚持毛泽东思想的口号就没有力量,就是空的。[SITESERVER_PAGE]

  在这个前提下,胡乔木进一步指出了毛泽东思想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问题上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具体表现。例如,毛泽东提出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人民民主专政的学说,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团结——批评——团结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统筹兼顾的方针,工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和技术人员、工人、干部“三结合”的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思想,等等。这些都是毛泽东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第四,如何看待“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灾难,使党和国家、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但它又是毛泽东亲自发动的,并且占了新中国成立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段历史几乎1/3的时间。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科学解释“文化大革命”的性质、原因,以及这一时期党与国家的状况,不仅关系对毛泽东和党的评价,而且势必关系到国史的研究和撰写。对此,胡乔木同样花费了很大心血。

  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性质,胡乔木明确指出,它不是经过法定程序发动的,不能在任何意义上称为一个革命;说要“抓革命促生产”,实际上“革命”愈厉害,生产力愈下降。但他同时又指出,不能把“文化大革命”称为反革命,因为党和国家、军队的性质都没有变,将来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时,恐怕要说这是十年内乱时期。

  关于“文化大革命”发生的原因,胡乔木明确指出,其中有毛泽东犯错误、破坏民主集中制、个人专断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历史的原因。但他同时又指出,毛泽东之所以发动“文化大革命”,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对社会主义产生了一种“左”的认识,错误估计了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形势,而不是出于个人恩怨,或仅仅为了把什么人打倒。

  关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党和国家,胡乔木指出,“文化大革命”虽然破坏了党和国家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制度,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陷于变态,林彪、“四人帮”得以上台;但在那个时期,党并没有分裂,基本维持了统一,林彪、“四人帮”都没有能控制国务院,“四人帮”也没有控制中央军委;党的大部分干部和群众并没有跟着林彪、“四人帮”跑,相反在困难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工作,保护了党的健康力量,也使社会主义建设继续在进行,外交工作、经济工作、部分科学工作也都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提出“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改善了中国同西方的关系,为后来实行开放政策提供了前提条件。当然,这些成绩并不是“文化大革命”的功劳,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成绩会更大更多。

  很明显,上述问题的正确认识和解释,对于国史的研究和编写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胡乔木为开展国史编研所做的工作,这里不可能一一说到。他在国史编研方面的贡献,充分体现了他作为我党思想理论战线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敏锐政治眼光、深厚理论功底和高超学术素养以及科学严谨的学风。我们今天纪念胡乔木,应当记住他为推动国史编研事业而付出的努力、做出的贡献,学习他观察和研究国史问题的立场和方法,领会他对于国史和国史编研工作的精辟见解和谆谆教诲,把党的国史编研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更好地发挥国史编研资政、育人、护国的功能。

  [ 参 引 文 献 ]

  [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1、297、299页。